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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连环办假证骗情人, 遭举报后获刑1年

来源:成都律师婚姻法援网 作者:陈元果律师 时间:2014-05-26

    王女士和已婚的董某同居后,先后被对方办的假离婚证、假结婚证欺骗。生了孩子才艰难结婚的王女士因发现董某还有私情,将其告发。记者昨天获悉,董某因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顺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07年,30多岁的北京人董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20多岁的王女士,隐瞒已婚事实与对方同居。2008年,王女士在董某手机中发现了1董某妻子的短信,董某遂承认自己有妻室,并恳求王女士原谅,保证和妻子离婚。但董某妻子当时不同意离婚,因董某居住的地方正在拆迁,董某父亲称,如果儿子离婚就不分给他家产。

  因王女士反复催促,放不下家产的董某随后花100余元找小广告办理了假离婚证,王女士信以为真,又催促董某结婚。董某为了继续谎言,称自己认识民政局的人,可以不到现场就领结婚证,并花钱买了假户口本和假结婚证。2009年,两人举行了婚礼。2010年,王女士生下一女。其间,董某还称老家拆迁得了5套房,并做了假房产证骗取王女士信任,还称自己被提升为公司副总。

  直到2011年初,王女士在观看一档法治节目时得知,领结婚证必须双方到场。经质问,董某实话实说。当时,王女士为了孩子有一个完整的家,让董某赶紧离婚和她结婚。2012年,董某最终和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在3天后和王女士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但好景不长,此后董某到东北炒房后人间蒸发,王女士调查董某用过的手机号查找机主时,意外发现董某还和其他女子有暧昧关系,且董某也非副总,遂向警方报案。

  顺义法院认为,董某出资指使他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鉴于董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成都专业离婚律师转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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