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王宝强婚变法律问题 出轨不影响财产分割
来源:成都律师婚姻法援网 作者:陈元果律师 时间:2018-01-17
8月14日凌晨,著名演员王宝强发布离婚声明,称“无法容忍恶意背叛婚姻、破坏家庭”。声明指出:其妻与其经纪人的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严重伤害了婚姻、破坏了家庭,郑重决定解除与其妻的婚姻关系,同时解除经纪人职务。
七年之痒,一日绝之,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也。百感交集,冷暖自知。
1、 关于离婚声明:此声明是部分有效,部分不生效力。
有效的是,王宝强作为雇主可以解除雇员经纪人职务。不生效力的是,关于离婚声明,微博离婚声明没有法律效力,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有自愿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在夫妻双方没有达成离婚协议的情况下,只能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离婚判决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
2、 关于财产分割:若马蓉出轨,财产该怎么分还得怎么分。
出轨只能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原因,不得作为少分财产的法定理由。理由如下:
婚姻法第32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如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第46条规定,因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此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精神损害赔偿。
按照常情,出轨者破坏婚姻,财产应该少分才是,但婚姻法亦无相关规定。《婚姻法》第47条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换言之,只有以上转移财产等行为,才能少分或不分,而婚姻过错对于财产分割的影响,却不予考虑,颇有重物于人之惑。
3、 关于公司股权: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的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身为股东,离婚前就能控制公司,知悉公司状况,守护股权的实际价值。
(2)、离婚时在分割股权的时候股东较易取得股权,非股东一方常常是拿钱走人,而且对股权价值几何往往不掌握发言权。宝宝出资成立的公司,当然不允许马蓉拿走,更不希望她把公司做空,所以宝宝还是比较有远见的。当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的收益都属于共同财产,公司的分红等宝宝也是不能一人独享的。
王宝强还有其他财产。2016年福布斯榜单显示王宝强的年收入是2600万人民币,位列第71位,实际收入肯定比这要高。不过宝宝曾说“她是大老板,我给她打工。”是不是还有很多财产在马蓉保管之下?若是,宝宝可要当心了。我赚钱养家,你貌美如花是好,但离婚时你家外有家,到头来财产还是一人一半,宝宝就只能面壁哭去了。当然,如果宝宝和马蓉有财产约定,那就另当别论了。
和宝宝一样苦的还有宋喆的太太杨慧。疑似杨慧的朋友圈曝光,最新一条显示“我很好不是不报 时候未到”。不知道她有没有做好财产规划,宝宝在一定程度上安排好了。例如公司股权。北京宝亿嵘影业有限公司今年3月和4月发生过两次变更,马蓉和宋喆先后去名,王宝强成为公司的唯一自然人股东。
4、 关于孩子抚养问题:王宝强已间接承认孩子身份
近期网络上流传着各种王宝强儿子与宋喆的对比照片,不少热心网友提醒王宝强出面做亲子鉴定,甚至伪造鉴定结果。王宝强于2015年在向法院递交的起诉中明确表示,要求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判令婚生子女均由其抚养,马蓉依法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年满18周岁。这段文字中,王宝强将两个孩子称为婚生子女并且与妻子争夺抚养权,希望两个孩子均由自己抚养,说明王宝强已经间接承认了两个孩子的身份。”
如今只有王宝强公开发声,马蓉疑似发朋友圈回应:“原来疯狗真的可以咬人,自己做了错事,被人知道了,太害怕,居然做出此等伤天害理之事,为了利益可以舍弃家人朋友孩子战友,有的话不是不说时候未到,夫妻一场,这又何必。”也许,这场战争真的才刚刚开始。
婚姻是世间最深刻的结合。进入婚姻规划当先,有一天哪怕爱情走远也不用分开得如此壮烈狼狈。何况乱箭误伤子女,伤痕何人能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