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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6%离婚纠纷因存“小三”

来源:成都律师婚姻法援网 作者:陈元果律师 时间:2018-09-15

       4月3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外发布分析报告称,该院调查离婚案件发现,6%的离婚案件涉及第三者问题,男方“出轨”已成为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

  据统计,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2013年共审理离婚案件316宗,其中20宗当事人明确表示涉及第三者问题,比例达6%。除了夫妻性格不合、家庭暴力、夫妻一方沉迷赌博、吸毒等原因,第三者问题已成为破坏婚姻关系的“重要杀手”。

  该院调研发现,这类案件主要存在以下特点:一是“出轨方”全为男性。这20宗离婚案件中“出轨”的无一例外均为男方;二是另一方长期哑忍。在发现丈夫出轨后,许多女性虽最初极力劝阻,但丈夫或无动于衷或短暂悔过后恢复“本性”,女方考虑到家庭和孩子只好“睁只眼闭只眼”,长时间忍受丈夫同时有“两个家”,最后综合其他原因才导致离婚;三是产生严重后果。在这类离婚案件中,不少女性表示丈夫长期与婚外异性非法同居并且生育有小孩,两人与一般夫妻无异。四是举证难。一些女性在离婚诉讼中证据意识薄弱,无法举证男方与婚外异性存有不正当关系,只凭自己单方面陈述,难以让法庭采信,导致难以获得赔偿。

  对此,该院提示离婚案件中的无过错方,要注意利用合法手段对另一方的过错行为进行举证,以获得法院判决支持多分夫妻财产或得到合理赔偿,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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