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 正文

夫妻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来源:成都律师婚姻法援网 作者:陈元果律师 时间:2018-09-13

【案情介绍】

    夫妻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2005年3月,林某(男)与刘某(女)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2007年6月共同购买泰和县澄江大道某小区商品房一套,房产证为(2008)泰府房字第005号。因工作原因,刘某经常出差,林某无聊之际便参与朋友的赌博活动,久而久之,林某便与其中一女赌友关系甚密。刘某发现后,林某亦承认错误,双方签订一份协议,约定夫妻双方若有一方出轨,出轨方便赔偿对方2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协议签订后,林某趁刘某外出出差时机继续与女赌友来往,直至发生不正当关系。刘某发现后,认为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起诉至法院。林某同意离婚,但认为协议无效,应均分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观点】

 夫妻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律师界有两种不同观点:

观点一: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的夫妻之间有相互忠实的义务,只是一种法律价值取向,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签订的夫妻忠诚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观点二:林某与李某签订的夫妻忠诚协议是对婚姻法抽象的夫妻忠实义务的具体化,符合婚姻法的原则和精神,并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也没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协议有效,应受法律保护。

【法院判决】

    夫妻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刘某与林某发生婚外情,致夫妻感情破裂,刘某遭受精神损害,林某的行为违反夫妻忠诚协议约定,违反了夫妻情感忠诚和行为忠诚的道德义务,也违反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法律义务,应当按照约定补偿刘某20万元。法院判决林某补偿刘某20万元。

【律师说法】

成都离婚律师陈元果:

夫妻忠诚协议是指在婚姻关系开始或存续期间,夫妻以对配偶恪守忠实为基础,协商签订的财产关系及人身关系协议。常见的忠诚协议一般表现为一方违背忠实义务,则引发一定的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变动。

 一、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

     夫妻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陈律师认为,夫妻忠诚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理由在于以下四个方面:

       1、夫妻忠诚协议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

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可知,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三个构成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只要夫妻忠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协议的内容具有可执行性,法律应当承认其效力。林某与刘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夫妻忠诚协议是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不存在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情形。因此,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2、夫妻忠诚协议属于道德义务法律化,具有可诉性和民事诉讼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和谐、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由此看来,夫妻相互忠实,不仅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律义务,使这一道德义务上升到了法律义务的层面。夫妻忠诚协议赋予了夫妻忠实义务以具体的内容,使抽象的忠实责任具有可诉性。

    3、 婚姻法允许夫妻双方以约定的方式处理财产,拥有对财产的处分权。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可见,婚姻法对夫妻有关财产的约定是给予充分保护的。夫妻忠诚协议具有利益性,该利益既表现为人身利益,也表现为财产利益,财产利益附随于人身利益。婚姻关系当事人既是夫妻情感的持有者和呵护者,也是婚姻利益的追求者和维护者。

    前述案情中,刘某与林某签订的夫妻忠诚协议是一份处理夫妻财产的约定书,约定一方违反了忠诚协议与他人发生婚外情,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20万元,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现,符合婚姻法关于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和民法通则关于民事责任承担的相关规定,法律对此应当予以保护。

    4、夫妻忠诚协议符合婚姻法的立法宗旨,有利于维护婚姻关系和谐稳定。

    夫妻相互保持忠诚是婚姻关系最本质的要求,是婚姻道德最基本的底线。以性爱为基础的婚姻,具有排他性和专一性,婚姻关系稳定与否很大程度有赖于此。承认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有利于社会拒斥婚外情,促进夫妻相互忠实,维护家庭社会和谐稳定。

    林某与刘某签订的夫妻忠诚协议是对婚姻法中抽象的夫妻忠诚义务的具体化,用书面形式将法定权益体现出来,目的是为了确保婚姻关系稳定和约束夫妻之间的相互忠实,促进夫妻双方人格发展与尊严维护,符合婚姻法的立法宗旨和原则。

   二、成都法院审判实践。

    夫妻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成都各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中,针对夫妻忠诚协议的不同条款,法官会区别对待:
    1、对于不忠方净身出户的约定,无论离婚与否,出轨方放弃共同财产的忠诚协议有效。该类协议可以认为双方签订的附条件合同,或者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将来离婚时财产分配的安排。在约定条件具备时,即发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2、一方不忠,双方就必须离婚或者丧失子女抚养权的约定无效。法官解释,婚姻关系的解除以离婚登记以及法院生效文书达成;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监护权等,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通过约定对此限制。
   3、 对于一方不忠,需要赔礼道歉乃至在媒体上做出声明的约定,法官认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公序良俗、不侵犯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应当认定有效。

 

网站图片.jpg

注:本网站聚集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的家族财富传承律师,致力于为你打造婚姻家事诉讼、私人财富风险管理、家族财富传承规划。本站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