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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出国 子女抚养权能变更吗

来源:成都律师婚姻法援网 作者:陈元果律师 时间:2018-01-16

【导读】离婚后出国,子女抚养权能变更吗?夫妻离婚后,遗留的最大问题是孩子抚养一事。一般情况下,一对夫妻在签订离婚协议 ,并且办理离婚登记后,都会在协议中约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等问题。

 
但是,离婚后,如果有一方提出变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是否允许?如果可以,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又该如何变更呢?
 
【案例介绍】
女子阿丽(化名)和男子阿亮(化名)是福清海口镇人。17年前,俩人经人介绍认识后,很快坠入了爱河,当年就登记结婚,并生下儿子小智(化名)。
 
本来是幸福的一家三口,然而,或许是婚前双方缺乏了解的缘故,婚后夫妻俩常常因性格不合为琐事发生争吵。这几年,出了国的阿丽就索性长居在国外,与阿亮也断绝了联系,夫妻俩的关系下降到了冰点。
 
“我们夫妻俩再这样下去也没意思,不如协议离婚吧!”今年初,17年的夫妻感情也走到了尽头,俩人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约定13岁的儿子小智由阿丽抚养,同时抚养费由她自己承担。
 
不过,近期,阿丽打算将小智带出国,阿亮知道后坐不住了。离婚后出国,子女抚养权能变更吗?“你就这么把儿子带出国,我以后怎么见儿子!”阿亮不但不乐意还极力阻挠前妻,甚至提出要重新争回儿子抚养权,抚养费也由他来承担。
 
“离婚的时候你都不要儿子,而且在协议书上写得清清楚楚,现在再反过来争夺抚养权,没门!”阿丽态度坚决。由此双方围绕子女的抚养权变更问题发生纠纷。因为这件事,俩人还闹到了当地司法所。
 
【争议焦点】
抚养权能否变更?该如何变更?
 
“双方争执的焦点在于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变更问题。” 在这一问题上,离婚后一方出国,子女抚养权可以变更吗?可能很多人会有两种看法: 一种看法是认为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在当初离婚时已经明确归对方所有,特别是如果当初是诉讼离婚的,那么就是法院的判决书明确指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对具有执行力的法律文书规定的内容,肯定是不能再变更了。
 
另一种看法是,有的父母单从自身的角度出发,认为自己的境况改善了,就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而不论对方是否存在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形。
那么,小智的抚养权在离婚后能否变更?又该如何变更呢?“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 ,依法予以变更。” 专职调解员称,抚养权归属的变更通常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
 
二是一方要求变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 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本案中,小智已年满12周岁,有自主选择抚养人的权力。经调查了解,小智表示愿意随父亲阿亮生活,且阿亮也具有抚养能力,符合变更抚养的要素条件。(来源: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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