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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怀孕期间老公要求离婚 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来源:成都律师婚姻法援网 作者:陈元果律师 时间:2014-06-22

【读者咨询】 我今年30岁,已经怀孕6个月了,我与老公感情一直不错。在怀孕初期我老公与他单位的同事出差时有暧昧关系,被我知道了,他心里很不爽,觉得那女同事好,要求我打掉孩子,与他离婚。我与老公结婚三年好不容易才怀上,我不想因为老公一时糊涂打掉孩子,就坚持要求生下孩子,老公没有办法,就对我采取冷暴力。整个孕期,大部分时间是我自己一个人过来的,孕期过敏住院,搬家,产检,联系医院都我一个人。我婆家不闻不问,我一直安慰自己,说婆婆身体不好,所以顾不了我。有事就找我妈商量,我妈妈很心疼我,怕孕期心情不好,影响孩子,一直都陪着我。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我老公现在提出离婚,或者是我生过孩子后,提出离婚,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律师解答】

成都知名离婚律师陈元果:

  1、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女方有如下情况的,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但是在此期间,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法律这样规定主要从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及保护女性及子女利益的角度考虑。

  2、如果女方有以下情况:如女方有重大过错,如重婚、姘居导致怀孕,男方情感无法谅解;女方实施家庭暴力,男方人身受到严重威胁等情况;即使处在女性怀孕、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仍然可以起诉离婚,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法院可以受理,并作实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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