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誓山盟已破碎“试离婚”能否挽回
来源:成都律师婚姻法援网 作者:陈元果律师 时间:2013-08-01结婚之前就听说过“七年之痒”这样的说法,很不能理解,两个相爱的人走进婚姻,感情怎么会因为时间变长而平淡呢?现在,我被这种感觉包围了。
我和张田卫是大学同学,算不上青梅竹马,但也是海誓山盟,彼此爱得轰轰烈烈过。当年他追求我的时候,在女生宿舍楼下用蜡烛拼出“我爱你”的造型;婚礼现场,他搂着我高兴地哭了起来;婚后,他对我百依百顺,家务活几乎全包了。
我始终认为,我们的爱情绝对会走到天荒地老。可就在这两年,逐渐发生了变化。最开始,他不再宠我,然后演变到和我争吵。去年夏天,我发现他的手机里有暧昧短信,从此两人心里有了疙瘩。他家务不做了,回家也晚了。有的时候,甚至夜不归宿,借口说是加班。有一次,我甚至从他身上闻到了别的女人淡淡的香水味。但我并没有愤怒,我太爱他,以至于心里自动屏蔽了“他会出轨”这样的信息。我一切都往好处想——是和女同事跳舞了吧?是在电梯里挤的吧?
然而,他的掩饰,与我的掩耳盗铃,还是在几个月前被撕破了。一次,他喝醉了酒。回家后,有个女人给他发来短信,很暧昧。我以他的名义和对方短信聊了起来,几个来回,他们的关系就暴露了。对方是个女大学生,在他们单位实习,两个人好上了。
我一夜无眠。第二天一早,他看到我憔悴的样子,破天荒地抱着我,嘘寒问暖。我仿佛又回到了刚结婚那会,心顿时软了。面对我幽怨的责怪,他将出轨的事和盘托出了。“我错了,我对不起你。我还是爱你的,那个女孩主动靠近我,我没有抵挡住诱惑,今后一定不来往了。”看的出,他确实很内疚。但是,他也指出我的毛病:不成熟,承担责任太少,花钱大手大脚,等等。
爱之深,责之切。尽管我知道彼此仍然相爱,但我忍受不了这种肉体出轨。我试着调整了两三个月,怎么也走不出阴影。我们彼此的话越来越少,我担心这样下去,他肯定又和那个女孩好了,婚姻走进了死胡同。前些天,我看到电视上有人讨论“试离婚”,我是不是可以试试呢?分居一段时间,看看我们是否还能找回爱的感觉。不过好朋友告诉我,一旦试离婚,一般都会真正离婚,甚至会成为对方提出离婚的证据——感情破裂。应该现在拿到丈夫出轨的证据,为将来真正离婚做好准备。但是我的目的是挽回婚姻,如果去抓他的证据,不就破坏了婚姻吗?
看来自由总是留给人们充分的想象空间,“试结婚”早就听说过,“试离婚”还真是头一回听说。不过,如果用法律的眼光去看,这也是法律从没想过的问题。既然无所谓合不合法,大约可以解释为一种婚内的分居状态罢。试离婚好不好,这不是一个法律的判断,但作为律师可以说的是,不少夫妻的确是从分居开始彻底走向离婚的。记得欧阳修在《秋声赋》中说:“人为动物,唯物之灵”。人类的性情,注定是一个说不完的话题,每个人都在以自己毕生的精力,演绎着性情二字。古往今来的男人和女人们,都在倾注着自己的写法,品味着其中的甘苦。这里面既然有“以胶投漆中,谁能别离此”的缠绵;也便有了“引领还入房,泪下沾裳衣”的幽怨;有着“妾心古井水,波澜誓不起”的坚贞,也便有了“早知潮有信,嫁与弄潮儿”的悔恨。但如何选择自己的人生,规划自己的生活,法律只能还给人们,用自己的生命去演绎。
咨询了半天,也总得从法律上出点主意。关于证据不证据的,我觉得你还是多虑了。试离婚只能说明夫妻俩感情出了问题,但不足以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从而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感情真的破裂了,干嘛还试呢?《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分居达到两年的,才算直接判离的理由。假如你俩真的到了这一步,不用试,确实也就走到尽头了。至于是不是要拿到男方出轨的证据,这一点对于离婚的结果不会有太大的作用。夫妻一场,如果能够坦诚相对,固然最好;否则,自己男人的证据取不取,就在于你自己的选择了。(胡春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