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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强迫离婚,法院裁定驳回

来源:成都律师婚姻法援网 作者:陈元果律师 时间:2014-04-28

                                

    近日,河北省河间市法院留古寺审判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原告程某受父母强迫,对丈夫史某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原告起诉。这是河间市法院首例采用裁定书的形式对干涉婚姻自由的民事案件做出处理。

  4月10日,河间市留古寺镇北王庄村村民程某,诉赤塔村村民史某离婚纠纷一案在留古寺审判庭开庭审理。审判庭上,程某言语支吾,颇多顾忌,似有难言之隐,整个庭审过程中几乎都在哭泣。当法官问及是否真想离婚时,她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失声痛哭,表示自己不想离婚,并说:“是父母逼着起诉的,现在我想明白了,别的事情我都可以听妈妈的,这事我坚决不听。”

  经调查,程某与史某3年前经人介绍相识并举行结婚仪式,之后感情颇好。去年2月19日登记结婚。后程某的母亲因在买卖房屋问题上与亲家母发生矛盾,今年3月17日,程某在父母的强硬坚持下,向河间市人民法院递交了离婚起诉状,请求与被告离婚。

  庭审结束后,程某向法庭递交了亲笔书写的陈述材料,表示自己坚决不同意离婚,并请求法官向其父母保密,以防父母再次干涉。

  河间市法院经审理认为,程某与史某自愿结婚,婚后夫妻感情颇好,程某父母强逼其离婚,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不是程某本人真实意思表示。鉴于近期强迫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案件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了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婚姻法的婚姻自由原则,在社会上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为了教育群众,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对该案件,法院首先对当事人的父母等亲属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法律宣传,使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并依法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成都离婚律师转自民主与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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