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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萝岗法院审理270件离婚案 7成由妻子提出

来源:成都律师婚姻法援网 作者:陈元果律师 时间:2014-04-02

  近日,记者从广州市萝岗法院了解到,2012至2013年该院共审理270件离婚纠纷案,其中女方提出离婚的占七成,这当中的八成男方表示“坚决不愿离”,而且最后以调解及撤诉结束的较多。

   原因:婚外诱惑大

   案例:梅云与庆常相识两年后于1995年结婚,1996年两人生下女儿,2001年庆常自己投资经营一家卡拉OK店。灯红酒绿、纸醉金迷,渐渐地让这位歌厅“老板”迷失了自己,与别人发生了不正当关系,最终被梅云发现,之后两人多次因这件事而吵架。

   就这样,两人的日子也凑合着过,就在2008年,一个朋友的提醒让梅云痛苦万分:“你不知道吗?庆常与另一名李姓女子生了一个男孩,小孩现在在他老家带着,全家人都瞒着你呢!”庆常不承认:“那个男孩是别人家的小孩,我是迫不得已才帮忙带。”直到2010年12月,梅云母亲亲自质证,庆常才承认了这个事实。

  梅云忍无可忍,提出离婚。但庆常竟说:“你根本就不是因为我有私生子才想离婚,是因为我肝硬化吧?”梅云很无奈,她表示对方肝硬化已经有很长时间了,一个男人背着自己在外面偷偷养了一个四岁的小孩,再强大的心也无法忍受。庆常却再次争取:“法官,我们双方长期生活在一起,也没有分开房睡,不能说双方感情破裂,我坚持不同意离婚。”

  结局:萝岗法院审理该案的法官认为,庆常的行为违背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违反了婚姻法的禁止性规定,为此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梅云要求离婚合法合理,对其请求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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