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均在外地 能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吗
来源:成都律师婚姻法援网 作者:陈元果律师 时间:2018-01-17夫妻两人常年在异地打工,由于长期分居,导致感情逐渐破裂,这是很多处于离婚边缘的都市外来人最苦恼的事。最近成都婚姻法援网小编经常接到"夫妻双方均在外地,能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吗"这方面的电话,为此小编特意请成都婚姻法援网首席律师陈元果解答广大网友的咨询,希望能帮助您。
【法律咨询】
我和老婆现在都住在成都,我来自河北沧州人,我老婆是吉林通化人。2009年我们在河北结婚,2010年来到成都工作至今。婚后两人感情一直不太好,现在想离婚,请问:夫妻双方均在外地,能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吗?
【律师解答】
成都知名离婚律师陈元果:
夫妻双方均在外地,能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吗?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
如果是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协议,可以回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如果一方在居住地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能证明,可以在居住地法院办理离婚速裁。如果双方协商不成,被告在居住地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能证明,可以在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向民政局提供如下资料:居民身份证、户口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财产证明(部分地区民政局要求提供)。
诉讼离婚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供如下资料: 民事起诉状、居民身份证、户口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居住一年的证明、财产证明、债权债务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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