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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程序

来源:成都律师婚姻法援网 作者:陈元果律师 时间:2014-03-24

    第一次离婚半年后,即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第二次离婚一般都会判决离婚的,要在开庭时说清双方矛盾及提出相关证据。

  法院判决夫妻双方离婚,是衡量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认定标准如下: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还有失踪2年等等。

成都婚姻法援律师:130-366-90668    陈元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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