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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协议

来源:成都律师婚姻法援网 作者:陈元果律师 时间:2017-07-05

甲方:xxx               乙方:xxx

 

 经双方友好深刻商谈,本着互不伤害互不损失的原则,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同居协议:

 一、生活方面

 1、甲、乙双方应根据各自的特长共同做好每天的家务琐事。

 2、饮食口味不一致时,应努力适应对方,不可抱怨。

 3、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应无偿给予无微不至的照顾。

 4、双方应注意个人卫生,每天应冲凉一次,刷牙两次,内裤天天换,不准把臭袜子乱丢,不准上完厕所不冲水等。

 

二、工作方面

应尊重对方的工作性质,在工作方面给对方力所能及的支持。

 

三、交友方面

应给对方自由,在不出轨的范围内,双方可以有自己的生活空间,有权在外面结交各自的同、异性朋友,对方无权干涉,并应尊重对方的亲友。

 

四、金钱方面

两人生活的公共费用共同分担,其他方面自负。

 

五、其他

1、如违反以上条例,可看情节轻重罚包揽所有家务、强迫锻炼身体等。

2、若因性格不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时,另一方应本着好聚好散的态度,和气分手,不准做出伤害性的言行。

3、双方应共同朝着结婚的目标迈进。若有一天双方有缘结婚时,协议另订。

本协议一式x份,双方各执x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结婚或分手之日起失效。

 

  甲方签字:xxx               乙方签字:xxxx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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