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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及遗嘱的形式

来源:成都律师婚姻法援网 作者:陈元果律师 时间:2009-03-03
公民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等形式。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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