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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6年婚姻破裂,丈夫出轨妻子要求赔偿

来源:成都律师婚姻法援网 作者:陈元果律师 时间:2014-05-05

  莲没想到,自己经受住打工的寂寞,打定主意要选一个相爱的人结婚,最终却得来这么一个结局:6年婚姻,闹得进了两次派出所,最终又撕破脸皮走进法院……

  甜蜜新婚

 

  莲是家里的老幺,上面有两个哥哥,自小就备受宠爱。16岁上完初中,莲辍学随着两个哥哥到广州打工。在广州的日子,周边的很多姐妹都因忍受不了寂寞和无聊早早找一个男孩子谈起了恋爱。莲也无数次想象过自己将来的白马王子的样子,但她内心还是很传统的,坚持要慢慢等一个懂她爱她的男人一起到老。可是,周遭的环境太浮躁,莲一直没能遇到心仪的那个他。

  到了适婚年龄,回家过年就有很多媒婆给莲说婆家。终于,莲看上了一个叫志强的男孩子。志强的家境在当地农村还算不错,又是家里唯一的男孩子,两个姐姐早已出嫁,莲的父母对此很满意,觉得莲嫁过去不会受欺负。志强脑瓜灵活,能说会道,长得还比较帅气。虽然莲一向不喜欢太会说话的男孩子,觉得那样的男孩子没有安全感,但她觉得志强的那种能说会道与别人不一样,不让人讨厌,反而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就这样,两个人仅交往了两个月就闪婚了。新婚那阵,志强对莲很体贴,可以说是言听计从,让十分疼儿子的婆婆很嫉妒,觉得志强是“娶了媳妇忘了娘”,处处挑新媳妇莲的理儿。莲对婆婆的行为不是不在意,但觉得她和志强在家住不了多长时间就会到广州打工,没必要和婆婆计较。

  两地分居

  婚后没多久,志强和莲就又到广州打工。莲原本想在自己工作的地方附近给志强找一个工作,谁知一直没遇到合适的,志强不是嫌工资低就是嫌活累。后来,志强又回到他原来打工的地方。虽然都在广州,但两地距离有点远,两个人有时一个星期都不曾照过面,这让莲很苦恼。

  结婚4个年头,儿子和女儿相继出生了,两个人仍旧过着半分居的生活。没有办法把孩子带在身边,他们只好把一双儿女留给爷爷奶奶照顾。

  这4年时间,两个人不是没有办法改变这种状况,但每次都是莲一厢情愿地积极准备,志强却总有无数的借口搪塞,就是不愿到莲工作的地方。莲怀疑过志强的动机,也听到过关于志强和某些女人走得很近的风言风语,但她并没有找到什么证据,也不愿相信志强真的背叛了自己。两个人结婚这些年,虽然也拌过嘴,但没多久就会和好如初。志强身上有许多小毛病,比如待人处世不大方,有点爱计较,爱吹个小牛皮,但这都不是什么大问题。

  婚内借款

  结婚第五年,志强说想买一辆车搞点给别人送货的小买卖。两个人虽然积攒了一些钱,但还缺一点,就向莲的父母借了4万元。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志强坚持要向岳父母写下借据。莲的父母原本就没打算让女婿还这笔钱,就不让志强写,志强却一再坚持。老两口没办法,就开玩笑说:“这钱本来就是我们想

  给莲的,你真想写借条,就给莲写一个吧。”谁知岳父母的玩笑话,志强却当了真,当着老两口的面就给妻子写下了借据。

  出轨丈夫

  结婚第六年,莲终于发现志强有些不对劲了,他总找借口不来看自己,就算来了也是屁股没把凳子暖热就要走,接电话也开始避开自己。莲的直觉告诉她,志强在外面真的有情况了。莲开始留意丈夫的一举一动,谁知还没等她找到证据,小三自己找上门了。一天,有个年轻女孩给莲打电话,开门见山地告诉莲:“我是志强的爱人,我们已同居一年多了,你知趣点,赶快跟志强离婚。”莲接完电话顿时头脑一片空白。她不敢把这事告诉哥哥嫂嫂,两个哥哥都是暴脾气,若知道这事,还不知道会闹成什么样。莲想,志强可能一时糊涂被别的女人蛊惑,自己要想办法把他拉回来。

  志强知道那个女孩给莲打电话后,就赶紧解释说是朋友之间开的一个玩笑,让莲别当真。

  莲为了挽回志强的心,放弃了工作,特意搬到志强住的地方。那一段时间,志强一直表现得挺正常,按时上下班,这让莲放心不少。谁知没多久,志强就开始劝莲回老家照顾孩子,说自己一个人在这很好,莲在这儿也不认识周围的人,会很无聊,家里的一双儿女很想妈妈,莲应该回家陪伴孩子一段时间。哪个娘不想自己的孩子?莲也一样。她在志强这儿没啥事,也没发现志强有啥异常情况,快过年了,还不如提早回家看看孩子。

  谁知,就在莲大包小包给家里的老人孩子准备吃的穿的时,那个女孩又给莲打电话了,并且告诉莲一个更惊人的消息:她怀了志强的孩子。那个女孩还约莲在一个小饭馆见面。

  两个人见了面,那女孩对莲一阵奚落,莲又气又恼,就打电话让志强过来解释清楚。志强接完电话就赶了过来,谁知一来就呵斥莲,说莲不懂事,让莲赶快回家。莲一下子被击垮了,她死死抓住那个女孩的胳膊,指着那个女孩的肚子质问志强:“到底怎么回事?”志强不承认也不否认,只是呵斥莲赶快回家,那个女孩则狠狠地推了莲一把。莲一不小心撞到饭馆的凳子上,头上鲜血直流。饭馆有人报了警,警察来了,把3个人带到了派出所。志强用求救的眼神看着莲,莲为了志强,就对警察说头上的伤是自己不小心磕的,与他人无关。

  伤好得差不多后,莲带着一颗破碎的心踏上了归家的列车。

  回到家,看到自己的父母,看到一双可爱又懂事的儿女,莲心里想开了许多。

  离婚大战

  过年了,志强回来了,夫妻俩却分房而睡。孩子们太小,不知道父母之间发生了什么,公公婆婆虽然感觉出了不对,但假装什么也不知道。一次,两个孩子把志强的手机拿去玩,无意间发现里面有许多爸爸和一个阿姨的亲密照片,就把手机拿给了莲和到莲家做客的舅妈。莲的大嫂看到照片火冒三丈,质问莲知道不知道咋回事,莲只得将事情告诉了大嫂。这一说不要紧,莲的大嫂将莲的娘家人全都叫到了莲的婆家,让志强当着莲的家人的面把事情说清楚。志强无从抵赖,只得老实交代。莲的两个哥哥情绪激动,把志强摁倒在地一顿乱打,志强的父母和姐姐怕志强吃亏,也从开始的劝架转变成参战。两家人打得一团糟,直到警察赶到才制止了这场打斗。

  警察对两家人分别进行了行政处罚,莲回了娘家。莲知道自己和志强的婚姻真的无法挽回了,志强的心早已变了,自己的忍让和期待都是徒劳,只可惜以后不能给一双儿女一个完整的家了。

  半月后,莲回婆家收拾衣物,一双儿女可怜巴巴地看着莲,莲的心都碎了。

  很快,莲将离婚诉状递交给了法院,除了要求与志强离婚外,莲还要求女儿归自己抚养,同时要求志强偿还借款4万元。

  邓州市法院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二人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离婚;儿子归男方抚养,女儿归女方抚养,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志强在调解协议达成后的10日内偿还欠款2万元。

  法官说法:

  婚内借款其实质仍是借贷关系,夫妻在婚内的借款合同并不违背合同法关于形式和主体的规定。合同法并不禁止有夫妻身份的自然人作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六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这也明确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实行财产分别制,可以拥有个人专属的财产,这就为婚内借款合同可以成立并生效提供了前提,因而婚内借款合同的效力应予肯定。

  本案中,4万元原本为莲夫妇借莲父母的钱,因莲的父母明确表示这笔钱是赠与自己女儿的,丈夫志强又给妻子出具了借条,故可以认定夫妻间存在借款事实,故依照以上法律解释,志强理应偿还莲4万元借款。但因双方在法庭上自愿达成了还款2万元的调解协议,此协议内容并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故该协议应依法得到认可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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