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情”后女方生子 男方有义务抚养孩子吗
来源:成都律师婚姻法援网 作者:陈元果律师 时间:2018-01-16【案情介绍】
“一夜情”后女方生子,男方有义务抚养孩子吗?李强(化名)1987年生于四川乐山,2005年高考时以优异的成绩被成都某高校计算机专业录取。2009年毕业前夕,李强提前被一家软件开发公司录取,后一直在该单位上班。因李强技术过硬,工作之余,还兼职朋友电脑维修店,在朋友有客户需要维修电脑时,均是李强去帮助处理。为此,李强每个月兼职多收入2000余元。这样的日子,李强觉得很开心。
2010年6月,李强接到朋友电话,某小区一位女客户,电脑不能打开,要求李强去客户家处理。晚上七点,李强准时到达女客户家,女客户自称姓林,看上去23岁左右,容貌较好。林某声称自己的电脑被侄子玩过一次游戏后就无法开机,李强看过电脑后,花费20多分钟修复了电脑。当修完准备离开时,林某穿着睡衣过来,一下靠在李强的身上。这对于连女朋友都没有的李强来说,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随后双方发生了关系。之后李强淡忘了这件事,依旧是每天朝九晚五的生活。同年8月,林某给李强打电话说自己怀了李强的孩子,李强觉得不可思议,一夜情竟能怀孕?因此,以为是林某给自己开玩笑,没太当回事。之后,林某不断的联系李强说自己怀孕了需要李强照顾自己,李强一直没有理会此事。2011年3月,林某顺利生下一个男婴,之后联系李强过来照顾他们母子。李强依旧不相信孩子是他的,因此,还是没有过去看望林某母子。林某待孩子满月后,一直诉状将李强告到法庭,请求确认林某生的孩子与李强系父子关系,并要求李强支付孩子自出生到独立生活的抚育费。李强在接到法院传票后,向成都婚姻律师陈元果咨询,自己有没有义务抚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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