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出轨被公公发现,谎称丈夫家暴起诉离婚
来源:成都律师婚姻法援网 作者:陈元果律师 时间:2018-01-16【案情简介】
丈夫在外务工挣钱养家,不想妻子因感情空虚,与他人私会,被发现后,妻子竟以丈夫有家庭暴力行为而起诉离婚。近日,金寨法院就受理该起此类离婚案件。
张兰是一位农村留守妇女,丈夫王虎为养家糊口常年外出务工。由于异地分居,两人感情逐渐淡漠。而邻里一位男子刘强单身一人,随着与张兰交往增多,两人开始偷偷地交往,后来胆子越来越大,甚至发展到张兰把刘强常常带到家里过夜。
一天深夜,当张兰再次把王强带回家时,被公公发现,公公指责张兰对自己儿子的不忠,而张兰欲乘此机会把公公赶出家门。王虎在刘强家中发现妻子的照片,发现妻子出轨,两人关系随即恶化。此后张兰为了同王虎解除婚姻关系,以王虎大男子主义,时常辱骂殴打自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注:文中均系化名)
【审判结果】
法院认为,张兰的出轨行为,对夫妻感情造成较大损害,提起诉讼可说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再加之王虎同意离婚,法院依法调解双方离婚。
【以案说法】
成都离婚律师陈元果解析:
本案中,张兰多次被公公发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第三人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导致夫妻关系恶化,双方均不愿意再继续生活,因此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一、《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以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四款中还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
二、根据司法解释,下列情形也可视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1、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有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3、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4、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注:案例来自于网络,观点系律师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