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被告不到庭 法院能判决离婚吗
来源:成都律师婚姻法援网 作者:陈元果律师 时间:2018-01-16【网友咨询】陈律师!你好,我和老公是经人介绍认识的,由于认识的时间比较短,没有详细了解就结婚了。婚后我发现老公好吃懒做,经常大事做不了,小事看不上。不管去哪个地方打工,不出两个月,就被老板辞退了。我想和他离婚,以前与他商量过,他坚决不同意。现在他一直在家,不出去工作,靠我一个赚钱养家,这样的日子太难过了。我给他说过,如果他同意签字离婚的话,我愿意给他2万元做为补偿,他就是不干,他说他娶了我,我就该养他这辈子。他还声称如果我起诉要求与他离婚,他是不会到法庭的,要把我拖到老,都不与我离婚。我想问一下,我如果单方起诉,能与老公离婚吗?
【律师解答】
成都专业离婚律师陈元果解析:
离婚诉讼是身份关系诉讼,除非被告失踪、死亡,双方必须到庭。被告经过合法传换,却拒不到庭。法院如何处理呢?
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离婚,缺席判决是指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仍不中止案件的审理,法院对一方当事人进行调查、审核证据,并对不出庭当事人提供的诉讼材料进行审查后依法作出判决的诉讼行为。
在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缺席审理最常见的有两种情形:
一种是被告处于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缺席开庭;另一种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开庭。
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因此,除以上情况外,离婚案件一般不得适用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