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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反复家暴 再次起诉法院会判离婚吗

来源:成都律师婚姻法援网 作者:陈元果律师 时间:2018-01-16

 

导读:随着我国反家暴法的酝酿家暴近来也成为一个热点词。妻子受到丈夫家暴可以顺利离婚吗丈夫反复家暴,再次起诉法院会判离婚吗?近日成都市成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家暴引起的离婚诉讼案法院开始时判决不准离婚但才过了短短两个多月妻子又以家暴起诉要求离婚法院这次支持了双方离婚这是为什么呢?一起看看下面的案子吧。

案情介绍

    郭某(女)20108月经他人介绍与独生子唐某相识,认识时唐某对郭某非常体贴入微、百般呵护,经常带郭某出去跟朋友吃饭,旅游几个月的相识,两人于20113月份结婚,后生育一在郭某生孩子之前,唐某经常和婚外异性来往,孩子后唐某也经常不回家,双方经常争吵。之后唐某开始吸毒,郭某发现后,多次耐心劝阻,但唐某不但不听,还经常向郭某要钱,不给钱就打郭某。201358日,郭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唐某离婚,该案于当年7月3日开庭,7月10日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郭某与唐某结婚已经建立起一定的夫妻感情虽因生活中琐事发生吵闹但尚未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郭某未向法院提供唐某实施家暴的证据要求离婚的理由不充分故判决不准离婚。丈夫反复家暴,再次起诉法院会判离婚吗?

20138月份,唐某参加朋友聚会,并再次吸毒,回家后冲进房间将郭某从床上拖起,并施以拳脚,致郭某身上多处,郭某遂后报警,公安机关考虑到唐某吸毒,将唐某送到戒毒所强制戒毒。唐某从戒毒所出来后,20139中旬的一天,郭某离开娘家正欲骑车上班,中途遭唐某拦截殴打,致全身上下多处软组织受伤为此事,唐某受到了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20139下旬,唐某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遂诉至法院,以唐某对其实施家庭暴力,并存在吸毒的情况为由要求与唐某离婚,并赔偿其损失2万元丈夫反复家暴,再次起诉法院会判离婚吗?这次虽然唐某仍不同意离婚但面对郭某充分的遭受家暴的警方和医院方面的证据,唐某却无法再否认。经法官多次调解后日前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律师说法

成都知名离婚律师陈元果: 

   丈夫反复家暴,再次起诉法院会判离婚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本案中原告虽然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两个月后又起诉离婚但因为一方使用家庭暴力导致对方随时有受到严重伤害的可能应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新情况、新理由不受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六个月的限制。”

陈律师提醒:遭受家暴一方多是在家暴发生一段时间后才起诉离婚因证据不充分刚开始起诉时判离可能性很小。建议遭受家暴后要做四点准备一是报警留证二是去医院通过病历取证三是自己拍照片留证四是让目击者提供证言。这四点涵盖人证物证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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