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成功案例 > > 正文

婚后购房有儿子名字 夫妻离婚法院会如何判决

来源:成都律师婚姻法援网 作者:陈元果律师 时间:2015-07-06

 

案例介绍

    婚后购房有儿子名字, 夫妻离婚法院会如何判决?

2007年在北京打工的吴先生与曾小姐经人介绍认识,2009年两人结婚,2010年双方生育一子,取名吴小军。随儿子一天天长大吴先生认为一家三口长期在外租房居住多有不便,于是考虑买房一事。因北京的房价过高,夫妻经过协商,准备回到四川成都买房。经过多处考察比较,曾小姐选中位于锦江区万达广场附近的一套95平方米的房屋,两人商量后决定儿子吴小军的名义购买房屋。2012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考虑到将来儿子在成都上学、就业等问题夫妻俩把吴先生吴小军列为了房屋共有人。

然而,每月4000元的房贷压力使夫妻双方经常为一些小事争吵甚至大打出手。20145月的某一天,吴先生所在的公司裁员,很不幸的是吴先生也在裁员的名单中。吴先生当天心里很不痛快,借酒浇愁。回到家后,不明原因的曾小姐非常生气,两人争执不休,吴先生情绪激动,一失手将曾小姐鼻梁打骨折了。曾小姐非常失望,第二天就带着儿子搬了出去,吴先生继续居住在婚后购买的那套房屋里。

2014年8,曾小姐与吴先生开始协议离婚事宜,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曾小姐要求房屋归自己和儿子所有,吴先生不同意。同年10月,曾小姐吴先生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自己对这套房屋享有二分之一的产权。婚后购房有儿子名字, 夫妻离婚法院会如何判决?

法院判决

经审理法院认为虽然涉案房屋登记名为吴先生和吴小军,但该房屋属于婚后房产应视为曾小姐、吴先生吴小军共同共有。曾小姐、吴先生作为房屋共有人,两人应占房产一半份额另一半房产份额为婚生子女吴小军所有。遂判决确认曾小姐对涉案房屋拥有四分之一的产权。

律师说法

成都知名离婚律师陈元果:

    在现实生活中以未成年子女名义买房有三个好处回避将来将房屋转给子女时要缴纳的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登记费等费用回避以后可能开征的遗产税提前把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将来子女结婚后房屋就是其婚前个人财产从而保护子女财产权益。

婚后购房有儿子名字, 夫妻离婚法院会如何判决?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也会产生一些现实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处置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屋有严格限制。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除非为了子女的利益否则父母作为监护人不得处理被监护子女的财产。因此父母需要出卖或抵押该房产获得资金时除非父母承诺将所获得的款项用于孩子的读书、治病等事项并办理公证否则登记机关是不给办理过户或抵押登记手续的。这对于父母而言,可谓买房容易卖房难了。其二子女成人后,该房产就完全由子女掌控父母无权再处分该房产。其三以孩子的名义买房逃避债务并不可行。按照法律规定家庭经营的债务应当以家庭财产承担。而家庭共同财产并非仅指夫妻共同财产以孩子的名购买的房产同样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因此孩子名义的房产并不能起到逃避家庭债务的作用。其四夫妻离婚时容易引发房产所有权纠纷。例如本案的涉案房屋,母亲只能获得四分之一的产权。因此在决定是否使用未成年子女的名义买房时父母需要慎重考虑谨慎从事。

 

成都婚姻法援网为你推荐:

离婚协议书范本 

离婚起诉书范本 

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恋爱投资房产如何确定权利归属

恋爱期间购买的房屋 分手后该怎么分

婚后购房父母出资 如何认定

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屋 离婚时如何分

夫妻离婚后,共同按揭还贷的房子如何处理

夫妻离婚争房产 源于婚前财产仍归男方所有

婚后购房未办房产证 离婚时法院会怎么判

成都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各种房子问题大汇总

离婚时只有一套房屋 夫妻双方都想要怎么办

成都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各种房子问题大汇总

父母购买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的 所有权如何认定

离婚时 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小产权房如何分割

成都离婚纠纷 各种拆迁安置房法院如何处理

离婚时房价上涨 没有还清房贷的房屋如何分割

父母出资买房产 是赠是借未约定 离婚时房屋如何分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偿还购房贷款是借贷还是赠与

婚后妻子参与翻建的农村住宅 拆迁后是否能享有权益

男方婚前出首付 婚后共同还贷 离婚房屋如何分割

一方婚前签订认购书婚后支付全款的房屋 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