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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赠送的财产能要求退回吗

来源:成都律师婚姻法援网 作者:陈元果律师 时间:2018-01-16

【法律咨询】

婚外情赠送的财产能要求退回吗?李金在成都某机电城开了一家贸易公司,2014年,19岁的女儿被加拿大高校录取,李金爱人张多开启了陪读生活。同年8月,在一次朋友聚会中,李金认识了小自己15岁的女子小芳。因小芳漂亮大方,谈吐不凡,李金对小芳一见钟情,之后对小芳展开了猛烈的追求。后两人开始正式交往,为防止小芳移情别恋,他们共同签署了《声明书》,约定两人交往期间,女方不得与其他男子发生亲密关系,否则就收回赠予她的财物。2015年3月—8月,李金为了讨好小芳,先后向其转帐55万元,其中有30万元用于为小芳购买车辆。2016年5月李金出轨的事被张多知晓,生性高傲的张多非常生气,限小芳2个月内退回李金赠与的55万元,小芳对张多的要求置之不理。

婚外情赠送的财产能要求退回吗?张多经朋友介绍找到成都离婚律师陈元果咨询,陈律师认为:小芳明知李金已婚事实,还以不正当关系为保证,要求或接受李金所支付的款项,这不仅不属于善意第三人,还使得的合法财产权益遭受损失。李金在与小芳非法同居期间,对小芳的大额转账,均属于超出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无权处理行为。

听了陈律师的分析后,张多于2016年8月将丈夫和小芳告到了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金与小芳签订的《声明书》约定了双方婚外同居的不正当男女关系,违反了婚姻法的强制性规定,亦不合于社会公序良俗要求,系无效的民事行为。一审判决李金无偿赠与小芳55万元的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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