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创作的书画作品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成都律师婚姻法援网 作者:陈元果律师 时间:2018-01-16【法律咨询】
夫妻一方创作的书画作品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王星出生于湖南株洲,从小学习画画,后考入当地一家美术学院,之后在该行业小有成就,毕业后,王星因成绩优异留校任教。在王星任教第二年,学生艺可仰慕老师的才华,经常向王星请教学习事宜,经过四年的交往,两人于2015年结婚。婚后,艺可一直非常支持丈夫的事业,不仅出资帮助丈夫开办画廊,同时还为丈夫提供绘画室,给丈夫的绘画事业带来了很大的帮助。王星也在妻子的艺可的帮助下,努力创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创作了书画作品若干,并将其中一幅出售给朋友黄鹤,双方约定该画作的全部价款为10万元。后王星在北京一次画展上认识了同样学艺术出身的田甜,两人惺惺相惜,经常见面,后被艺可知道此事,在与丈夫的沟通中,两人发生激烈的争吵,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同时要求分割王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创作的书画作品。
【律师解答】
成都离婚律师陈元果解答:
知识产权是人们对其创造性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专有权利。夫妻一方创作的书画作品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确认这种权利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智力成果,保护人们智慧的结晶。知识产权具有双重性:一方面与创造人的身份、人格权利紧密相连,另一方面包含着由智力成果带来的财产权利。在书画作品中,法律就赋予创作人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以及著作财产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项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第十五项规定: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只有转化为具体的有形财产才属于夫妻的共同经济利益,对于已售出的作品得到的经济收入,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对于没有出卖的书画作品,仍应归一方所有,但是,如果一方为对方的艺术创作提供了家庭的帮助,财产分割时应该有所补偿。
本案中,王星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创作了该书画作品,也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了该知识产权的相应的财产性收益,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艺可可以要求分割该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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