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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子女买房付首付,是借贷还是赠与

来源:成都律师婚姻法援网 作者:陈元果律师 时间:2018-01-16

 

父母为子女买房付首付,是借贷还是赠与?房价高企让人望而却步,大多数年轻人还在望房兴叹的时候,一些幸运儿得以在父母的资助下买房成婚,组建小家庭。可父母出的钱离婚时,到底应当认定是借的还是送的呢?日前,绍兴市诸暨的一位赵老太将自己的儿子儿媳告上法庭,要求归还当年自己给小夫妻买房时垫付的购房款136万余元。
  

但是,儿媳觉得买房款是赠与,婆婆则坚称这是借款。13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认为这笔房款应视为借款,由赵老太的儿子儿媳依法共同偿还。

 

 

法庭一审:父母出的首付算送的还是借的?

赵老太一家是绍兴市诸暨人。201311月,儿子小赵与儿媳小梁登记结婚后,打算在杭州滨江买下一套公寓,但小夫妻俩积蓄不够,无力支付高额的房价。赵老太太慷慨解囊,替儿子儿媳付了首付、装修等款项共计161万余元。


甜蜜的日子还没过多久,没曾想,儿子和儿媳闹起了离婚。夫妻离婚免不了分割财产,原先赵老太出资的购房款又该何去何从?


赵老太太觉得,这笔钱是自己出于母子之情,暂时借给儿子儿媳渡过难关的,应该由二人共同偿还;但在儿子儿媳看来,既然钱用于购买婚房和装修,按照男方首付,共同还贷的风俗,这笔钱理所当然是母亲对小两口的赠与行为,不应该认定为借款。


双方为此争执不下,婆媳俩吵得不可开交。20163月,赵老太太一气之下,一纸诉状将小两口告上诸暨市人民法院。老太太出示了买房时的借条,要求由小两口共同偿还首付款和装修款161万余元。


不过,在所有的购房支出中,只有部分款项存有借条,也有部分款项无法提供借款交付凭证,难以认定所涉借款已经交付并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事实。父母为子女买房付首付,是借贷还是赠与?


20165月,除去部分款项无法提供交付凭证外,诸暨法院判令小夫妻应当归还赵老太太购房款137万余元。

 

温情判决书:法律不支持啃老族坑爹族

国人的观念中,父母对子女的付出往往被视为理所当然,即便儿女已然成人,啃老族坑爹族也比比皆是。人们似乎也将父母凑首付,小两口还房贷默认为习俗。


绍兴中院的法官在判决书中提出:须知父母养育儿女成人已为不易,儿女成年之后尚要求父母继续无条件付出实为严苛,亦为法律所不能支持。


这份法理清晰、但人情温暖的判决书来自一位低调的法官。虽然他婉拒了钱江晚报记者的采访,但这份判决书却值得所有人一看。

                                         文章来源:110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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