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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请不要再次伤害孩子

来源:成都律师婚姻法援网 作者:陈元果律师 时间:2014-04-01

 离婚的焦点一是财产而另一个重要的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成都离婚律师指出,在离婚案件中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占70%,产生这一原因的有两种情况,一是因为真心爱孩子,愿意给孩子一个温暖的怀抱;二是为了得到更多的房产及财产。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由于办理的离婚案件中,白领及以上人士居多。因此,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孩子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带,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往往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再者: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3、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归对其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成都离婚律师提示广大父母,请不要伤害孩子,未能给孩子一个温暖完整的家,就不要在孩子的心口再扎一刀,孩子是无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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