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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好贵!因为离婚,他把一家新三板公司赔给妻子

来源:成都律师婚姻法援网 作者:陈元果律师 时间:2018-01-16

                            

 

当与资本市场绑在一起,离婚的成本就直线走高。因为你失去的可能不仅仅是一个伴侣,还有一家公司。

新三板上的“夫妻店”,就因为离婚闹出过不少问题。这次,因为离婚,一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所有股权悉数转让,拱手让出一个新三板公司。

5月3日,龙辰科技发公告称股东进行非交易过户,因一纸离婚协议书,丈夫把其持有的76%股权,全部转让给了妻子。

一、离婚赔了一家新三板公司

龙辰科技是一家湖北的制造业公司,主要从事薄膜电容器专用电子薄膜的制造和销售。

2003年成立,多次增资和股权转让后,2011年,故事的两位主人公潘旭祥和林美云,成为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潘旭祥自2004年开始就一直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而林美云从1998年就在龙辰科技的子公司华航电子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在两人离婚前,潘旭祥持有公司76.22%的股份,是第一大股东。而林美云仅持有2.19%股权,是第四大股东。

第二大股东和第三大股东皆持有5.21%股份,其中一个是潘旭祥的弟弟潘宇君,另一个是林美云的弟弟林卫良。而第五大股东是林美云的表弟,持有2.08%股权。

前五大关联股东的股权合计占到90.91%,其余18位股东仅持有不到10%的股份,龙辰科技可以说是一家典型的“夫妻店”。

2015年8月挂牌新三板的龙辰科技,从业绩来看还是不错的。2016年,公司营收为1.51亿元,同比增长16.67%;净利275.28万,同比增长21.29%。

龙辰科技挂牌后并未有过交易,公司也一直平稳地向前发展,直到昨天两位实际控制人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进行了财产分割,公司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林美云在此次股权转让后,将成为龙辰科技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持有5335万股,占比78.41%。

潘旭祥就这样失去了一个老婆,还有一家新三板公司。

对比其他新三板大股东离婚案,这两位60后的做法看起来沉静很多。

 

二、新三板上的离婚案,最后都怎么样了?

在新三板,因离婚而闹出的风波有很多。

去年3月才挂牌新三板的网城科技,去年10月就发公告要摘牌,半个月之后就真摘牌了。

原因就是两位实际控制人吴津津和孙艳闹离婚。离婚后,孙艳就宣布辞职,实际控制人也只剩吴津津一人。

孙艳原本担任公司市场部经理,这一走,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将面临客户流失。

当天,公司就召开董事会要摘牌。

对于这一家只有三个股东的公司而言,摘牌也就一句话的事。毕竟大股东吴津津持有72%股权。

想想这家公司挂牌之初,还自称是新三板企业级电商系统提供商第一股,对未来充满希望。

吴津津一人身兼数职,董事长兼总经理兼董秘,孙艳从毕业后就进入这个公司,一干就是八年,一直主管市场部,夫妻两人分工明确,公司虽小,但业绩也往上走。

可不到一年就摘牌走人,不禁让人唏嘘。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另一起去年新三板最受关注的离婚案。

去年7月6日,墨麟股份发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陈默持有的20.49%股权被司法冻结三年,原因竟是离婚纠纷。

公司抢先一步冻结了董事长的股权,如果按照公司当时的总资产算,就是被冻结了1.5个亿!

然而两天后,也就是7月8日,陈默夫妇签订离婚协议书,陈默支付了7000万的分手费。

一个多月以后,公司就发布公告,解除了陈默的股权冻结。

但是这起离婚纠纷案之后,原先和A股公司卧龙地产在谈的44亿收购案也随之泡汤。

可见,夫妻俩同创业的,离婚案对公司影响比较大,尤其对于新三板上这些处于高速成长期的企业而言,因此遭受的打击就更大。

创业者们,请务必理性结婚,谨慎离婚!(来源:读懂新三板(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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