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后 有权利继承生父遗产
来源:成都律师婚姻法援网 作者:陈元果律师 时间:2014-06-05
【案情简介】
钟牛,男,1955年生于重庆沙坪坝,其父钟峰与母亲范丫丫关系一直不好,钟父结婚后,经常打骂钟母,钟母忍无可忍,在生下钟牛不久后离家出走。
因钟父好吃懒做,无力抚养钟牛,便将钟牛过继给钟父的大哥钟山。钟山婚后多年,没有生育孩子,对于侄子过继给自己非常欣喜。之后,钟山与爱人共同抚养钟牛长大,上大学,直到结婚生子。2011年,钟山因病去世,钟牛与继母协商后,分得了钟山生前的部分存款,其他财产,均归继赠。2012年,钟峰因意外事故去世,留下在重庆沙坪坝的房屋、存款等遗产。2013年5月,钟某的姑姑钟情将钟父的房屋卖给了岳某,存款取出来购买了家电。同年8月,钟牛得知此情况,认为自己才是父亲的合法继承人,姑姑钟情没有权利处理钟父的遗产。姑姑钟情认为,钟牛早已经过继给钟山,对于钟父的遗产没有继承权。在钟父去世前,钟情一直照顾哥哥,因此,有权利处分钟父的遗产。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各不相让。钟牛不知道该怎么办,来到律师事务所咨询成都婚姻律师陈元果。
【案情简介】
成都离婚律师陈元果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本案中,钟牛自小被过继给钟山,由钟山抚养成人,钟山与钟牛之间经法律确认形成了扶养关系,因此,钟牛做为继子女可以继承钟山的遗产,钟山做为继父母也可以继承继子女的遗产。钟情做为钟父妹妹,认为钟牛被过继给钟山后丧失对生父继承权的想法是错误的。鉴于钟情生前对钟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依照法律规定,钟情可以要求分得适当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