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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 男方是否应当支付女方青春损失费

来源:成都律师婚姻法援网 作者:陈元果律师 时间:2018-01-16

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我是一个即将结婚的大龄女青年,与男朋友恋爱三年,明年准备结婚。最近《离婚律师》热播,看了几集,我感觉自己心惊肉跳。原来我对婚姻法是一点都不清楚的,当听到《离婚律师》中有一句台词能在一起就能分开,没有法律规定说分了手以后女人就得拿损失费,男人就得付遣散费”这一句话后,对我触动很大,我不明白这句话,仅仅是台词还是婚姻法就是这样规定的可能我考虑得有点多,我和老公结婚,他家人是不太愿意的。很多老一辈的人都说,得不到父母支持的婚姻,幸福的很少。因此,我怕万一哪一天我和老公发生点争执,感情出现意外。因此,我想请问律师:在现实中,如果夫妻离婚,男方是否应当支付女方青春损失费

 

律师解答

  成都知名离婚律师陈元果解析:

     很高兴为您解答“夫妻离婚,男方是否应当支付女方青春损失费”这一问题, 离婚案件中,有时会遇到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青春损失费的问题,特别是女方要求男方,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不管是恋爱还是婚姻,都是出于双方的平等自愿,进入婚姻殿堂后依照《婚姻法》的规定,双方都应当享有在婚姻中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但并不意味着哪一方需要承担得更多。尽管《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在处理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方面倾向于保护女方的权益,女方具有一定的优先权,这种优先权是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或者是对于女方处于弱势情况下的法律保护,或者是基于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考虑,但并不意味着男方离婚时一定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类似的社会上一种流行说法——“谁先提出离婚谁吃亏”,这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但作为律师,我倒是建议,离婚时一方确有困难另一方有条件的话,应当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在财产分割上作适当的让步,在抚养费上承担更多的责任,这不是给对方让步,而是对孩子的补偿,也是对婚姻失败的一种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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