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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丈夫隐瞒存款 妻子发现后如何维权

来源:成都律师婚姻法援网 作者:陈元果律师 时间:2018-01-16

导读离婚时,丈夫任某隐瞒了婚姻存续期间的一笔存款;离婚后,妻子袁某发现了该笔存款,并到法院起诉请求获得该笔存款,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袁某的请求。近日,开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了这一件特殊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

案例介绍

    据了解,袁某与任某因夫妻感情不合,于2014年签订离婚协议同日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离婚两个月后,袁某发现任某在某银行有一笔10万元的定期存款,该存款在二人离婚前就已存入银行。离婚时丈夫隐瞒存款,妻子发现后如何维权?袁某对此气愤不已,遂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任某所隐瞒的10万元存款归自己所有。

    法院在审理中查明,该10万元存款存入时间在二人婚姻存续期间内,属于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二人离婚时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约定:任何一方不得隐瞒婚内共同财产,如任何一方隐瞒,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回,隐瞒方无权分割。且该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具有法定效力。

    随后,开江县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八条之规定,判决该10万元存款全部归袁某所有。判决后,任某自知理亏,服从判决,及时履行了判决,将10万元存款交付给了袁某。

律师观点

成都知名离婚律师陈元果:

    离婚时丈夫隐瞒存款,妻子发现后如何维权?现实生活中,离婚后要求再次分割财产的事件屡见不鲜通过我们多年来在离婚咨询、案件代理、同行交流中发现,协议离婚后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屡见不鲜。

一、主要原因。

    为什么已经离婚却还能够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经分析,主要原因是:

    1、离婚协议书的约定不规范、不严谨、不明确。

2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分割约定的不规范、不严谨、不明确,使离婚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能得到充分、明确、有效的实现,导致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后,一方又要求重新分割。如离婚协议约定“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但离婚后一方发现对方名下在离婚前有自己并不知情的重大财产,或离婚时一方利用各种方式欺诈或胁迫对方签订离婚协议,或一方转移、隐瞒财产,事后对方要求重新分割。

二、救济措施

    离婚时丈夫隐瞒存款,妻子发现后如何维权?我国法律赋予离婚当事人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权利的三种情形为了弥补当事人在离婚时对财产权利义务处理不当的缺陷,法律给予当事人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进行救济,具体情形如下:

     第一种情形离婚时,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了上述行为的,可以要求法院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可以要求法院判决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此种情形规定了权利行使者要求再次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自发现上述行为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第二种情形,司法解释赋予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反悔的权利。在协议离婚一年内如果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要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是当事人的反悔不是任意的,需要证明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如果有欺诈、胁迫情形,法院应当判决财产重新分割,如果未发现欺诈、胁迫,法院应当驳回要求重新分割的请求。

    第三种情形离婚后,如果夫妻双方之间有尚未处理的财产,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重新分割。

三、注意事项:

    第一种情形,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行为,侵犯了对方的财产权利,尤其是隐瞒和转移,属于主动的侵犯夫妻共同财产的侵权行为,所以此种情形规定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提醒读者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

    第二种情形,一方使用欺诈、胁迫的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了财产分割协议,虽然财产已经明确通过协议予以了分割,另一方仍然有权要求法院对已经分割的财产,重新分割,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不过提醒读者注意,应当及时在一年内行使。

    第三种情形,对尚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一方可以随时请求法院分割。

 

相关链接

    1、《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3、《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4、《解释三》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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