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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发现妻子隐瞒财产 法院会如何判决

来源:成都律师婚姻法援网 作者:陈元果律师 时间:2018-01-16

【案例介绍】

    离婚时发现妻子隐瞒财产,法院会如何判决?

    小蒲(女)小松2001年在重庆打工时认识 ,2002年双方在四川省威远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2003年12月双方生育一女,取名周阿妮。婚后双方感情一般,为了孩子双方一直将就过日子。2013年当周阿妮满十周岁时,小松提出与小蒲在签订离婚协议后离婚小蒲认为自己没有过错,坚决不同意。2014年3月,小松向威远县法院起诉离婚,后由于小松父母以及亲戚多方劝阻,小松在考虑到各方面影响撤诉。但之后两人依然一直分居生活小蒲小松“矛盾不减反增”于是在今年1月小松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庭审中,小松提出,自双方结婚后,自己在外打工所有的收入,都交给妻子,对于家庭现在具体有多少财产,自己一直不知情。小蒲是土生土长的大明村人在小蒲结婚后,大明村的集体土地出租,每年村里都对本村村民分红。小蒲作为外嫁女依然享受着村里的分红,但是其在法庭上坚称,其户籍所在村从2010年开始便再没有分红。

庭审结束后,为了掌握小蒲一家的经济状况,主审法官到小蒲所在的居民小组调取了2010年至2014年的分红表,结果发现这4年里小蒲总共得到了2万元分红。 离婚时发现妻子隐瞒财产,法院会如何判决?

法院判决

 由于小蒲在第一次庭审时隐藏夫妻共同财产最终,威远县法院一审宣判,小蒲分得上述分红2万元中的5000元。

律师观点

成都知名离婚律师陈元果:

离婚时发现妻子隐瞒财产,法院会如何判决?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小蒲在离婚时隐藏了分红小蒲最终分得上述分红2万元中的5000这是法律对失信诉讼行为所作出的惩罚。律师在此提醒各位,要做个“有心人”,注意家中的财产状况,才能及时发现问题留下证据。即使没有留下有利的证据,只要发现了线索,也可以在诉讼中申请法院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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