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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抚养权能变更吗 通过哪些方法变更

来源:成都律师婚姻法援网 作者:陈元果律师 时间:2018-01-16

对许多离婚的人来说,放心不下的是孩子,无法面对的也是孩子,尤其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母,孩子过得好,我们的心理至少还有丝安慰,但如果孩子生活得不好,又该怎么办呢?不少人想到了变更孩子抚养权离婚后孩子抚养权能变更吗?通过哪些方法变更?

案例介绍

    201056日,施某(女)(男)经过一年的相识相恋,在吴某家乡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由于双方性格差异比较大,经常发生争执。同年10月,施某发现自己怀孕,一想到与吴某的关系,心里就很不是滋味。吴某得知此情况后,非常高兴,并且多次向施某保证以后一定改掉自己的坏脾气。没想到,吴某在施某整个孕期,确实对施某的态度缓和了很多。2011年3月,施某生下一女,取名吴琳。吴某家三代单传,一心想要儿子。当女儿出生后,吴某的脸色不太好看。此后,针对如何抚养孩子,双方多次争吵。2012年4月,夫妻二人觉得一直吵闹对孩子成长不利,经过协商,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后在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女由施某抚养双方离婚后,施某一直外出务工,婚生女吴琳一直跟随施某父母亲生活,施某平时很少能够照顾到女儿。2013年7月,某以施某没有固定经济收入,不能给女儿更好的生活、教育条件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离婚后孩子抚养权能变更吗?通过哪些方法变更?

【律师观点】

成都知名离婚律师陈元果:

 1、离婚后变更抚养权条件

 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第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第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第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第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2、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两种形式。

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意思是说夫妻之间可以私下协商,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二是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3、.关于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诉讼和审理。

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能变更吗?通过哪些方法变更?另外,依据《民诉320点意见》,变更抚养权、监护权的诉讼(变更之诉)管辖为,第10条,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还要说明的是,离婚后,孩子随一方生活,另一方有探望的权利,对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另一方长期不允许您探望孩子,剥夺您的探望权,严重危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这同样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总之,当双方或者是子女的某些情况与离婚判决时的情况发生了足以影响孩子的利益要求时,都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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