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婚姻律师为您支招:再婚丈夫如何取得再婚老伴房屋
来源:成都律师婚姻法援网 作者:陈元果律师 时间:2014-06-06
【问】 :市民曾婆婆2005年老伴去世,一直独自生活,2009年与张爷爷经人介绍认识。曾婆婆自己名下有一套房改房,张爷爷名下没有房产。曾婆婆的两个子女,名下各有一套房产。曾婆婆现在想再婚。问,再婚后,张爷爷怎样才能得到曾婆婆的房屋所有权?
成都婚姻律师陈元果解析:
张爷爷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取得曾婆婆的房屋所有权:
1、曾婆婆可以在结婚前将房屋赠送给张爷爷,并且陪张爷爷去房管局将房屋过户至张爷爷名下。
2、张爷爷与曾婆婆结婚后,曾婆婆立一份遗嘱,内容为:过世后由张爷爷继承曾婆婆的房屋。在曾婆婆去世后,张爷爷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将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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