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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继承母亲的保险金吗

来源:成都律师婚姻法援网 作者:陈元果律师 时间:2014-07-08

 

 

法律咨询】

请问一下各位老师:我母亲今年53岁,2005年经成都某保险公司业务员推荐,购买了一款重大疾病险。我母亲购买的保险金额为15万元,分20年缴清,每年需要向保险公司缴纳保险费5000多元。保险内容大致为:我母亲如果诊断为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的话,保险公司赔偿15万元,合同终止。如果在合同期内我母亲因意外或者重大疾病死亡的话,保险公司也一次性支付15万元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2013年2月,我母亲被查出患肝癌晚期,12月经医治无效去世。去世后,保险公司赔偿了15万元。我想问一下,我家现在有父亲、还有一个哥,我能继承母亲的保险金吗

 

【律师解答】 

    成都离婚律师陈元果解答:

     很高兴为你解答“我能继承母亲的保险金吗”这一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因此,你母亲的保险金不是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保险金保险人按照人身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给受益人,同时《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结合你的实际情况,如果你母亲的保险合同中,指定了受益人的话,那么保险公司应当将保险金直接赔偿给受益人。如果保险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话,或者受益人的情况符合《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你父亲以及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继承你亲的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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